新规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长三角地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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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中国食品2021年第18期

各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协作,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进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实现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