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自然人创作完成是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并非具备了独创性就可以认定相关内容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2018年9月9日,某律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影视娱乐行业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一文。次日,该文章被上(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