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参考丨广电总局发文禁止宣传槟榔及其制品

作者:王艾冰
出处:人生与伴侣·综合版2021年第10期

9月17日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槟榔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质”后,槟榔及其制品也先后7次被原国家食(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