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出手管束“马路低头族”了。
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违者将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作为一种必需品,智能手机被广泛运用到人们(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