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生丨通过土地仲裁方式,依法维护『外嫁女』承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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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恋爱婚姻家庭(上半月)2025年第10期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