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法律高度上承认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让“家务劳动补偿”有法可依,激活了原婚姻法“沉睡”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