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齐某与43岁的我再婚时,隐瞒了其有一名非婚生未成年儿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的事实。因齐某月工资仅3600元,我认为双方结婚后的工资等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齐某擅自将属于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支付(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