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江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2017年8月,江某连续4年在外地读研。这期间,我边工作边用自己婚前的积蓄及工资养育女儿、负担家庭日常开支,并承担起所有家务劳动。同时,还从财力上支持丈夫江某读(试读)...